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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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方某某为房屋中介。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方某某通过短信、小广告、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宣传自己手中的房源具备费用低、快速入住、环境干净宜人、家具设备齐全等优势,吸引了大批租户纷纷与其签订租房合同,并交付押一付三费用后,方某某又通过编造各式各样的理由,威胁、骚扰租户,强迫租户们交付额外费用,或者故意制造合同“陷阱”,强迫租户主动违约,并以高额违约金、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租户不得不退租。租户们退租后,方某某成为失联状态,不予退还多收取的租金和押金。通过上述方式和手段,方某某在两年多时间里,获利20多万。后经人举报后案发。
【汉济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方某某在租赁房屋过程中,实施暴力或者“软暴力”方式逼迫租户退租或者有意制造“违约”陷阱,非法获利,严重侵害了租户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扰乱了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并通过上述手段获利20多万,方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汉济律师提醒】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