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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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是很多夫妻出现感情问题后的一种缓冲方式,对于确实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的夫妻来说,分居满两年视为感情破裂,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分居」的理解有偏差,导致不能顺利离婚。
【案件回放】
小李和小熊经人相亲认识。两个人一见钟情,恋爱不到三个月就领了结婚证。婚后同居生活中,因为家庭琐事,二人经常吵架。小熊因受不了小李的暴躁脾气,于是和对方冷战。双方住两个房间,平时谁也不搭理谁,这样的冷战期长达两年半。后小熊无法忍受形同陌路的夫妻生活,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二人实际分居两年之久,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汉济律师论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如果小熊提出离婚,小李对于分居的事实不承认,加上夫妻是否分居纯粹属于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法院对此分居主张一般不采信。
【汉济律师提醒】
受经济条件限制,大多数的夫妻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现象很常见。若夫妻双方分床不分房,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对于分居事实不承认,这样的话,法院很难认定双方是分居关系,因此很难据此判定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