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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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王某开车送货,因道路拥堵,停车等候,大约五六分钟后又继续向西行驶。王某开车刚起步的时,后面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上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发生碰撞后,王某在观察现场情况后,竟慌张驾车逃离现场。
当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后车严重受损,后车驾驶员高某某当场死亡。公安机关以王某在高速路上停车、交通事故后逃逸为由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之后,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汉济律师论法】
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系高速公路堵车导致,王某驾驶货车的双闪警示灯一直处于打开状态,后方高某某也应看到前车,并及时采取恰当处理措施,可排除王某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存在过错。
经法医鉴定,交通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不是被害人高某某死亡的原因。因此,此案无法认定王某事后驾车逃逸与死亡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王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汉济律师提醒】
本案中,嫌疑人王某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被害人家属仍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高某系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符合工伤的有关规定,被害人家属可据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引用统计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