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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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张某春节与亲戚聚餐后因醉酒在代驾平台预约了代驾服务,代驾公司通过其平台派单给李某,李某在代驾过程中,与一辆小汽车剐蹭致使张某的汽车局部受损。经相关部门认定,代驾司机驾驶的汽车负次要责任。
但是事故造成了张某汽车毁损,张某要求代驾公司赔偿无果,于是将代驾公司和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等损失。
【汉济律师论法】
张某通过代驾平台预约代驾服务,应当认定张某与代驾公司之间成立代驾服务合同关系。代驾公司未能履行将张某平安送至约定地点的合同义务,并且在代驾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的财产损失,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李某在提供代驾服务的过程中穿着代驾公司统一的工服,并出示了代驾公司的工作牌,因此李某的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由代驾公司承担。
【汉济律师提醒】
法条链接: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