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汉济法评 — 哈尔滨冰雪大世界退票事件,票该不该退!


【案件回顾】


12月18日,第二十五届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开园第一天,由于排队时间过长、未能体验热门项目,有游客在景区喊“退票”。


有网民表示,冰雪大世界内有多个热门游玩项目需要预约后才能玩,自己好不容易预约上了,排了很长时间的队,却没能安排游玩。从现场预约信息看,“每半个小时摩天轮能预约210个名额,滑梯是400个名额。而冰雪大世界从上午11点开园,晚上9点闭园,10个小时的时间,5个需要预约的项目中每个项目可能只有几千人能预约上。


根据官方售票的信息,产生争议的项目为赠送项目,非景区主要景点,大量游客已经游览完主要景点没有预约到赠送的热门项目要求退票。那么票到底该不该退呢?




【汉济律师论法】


哈尔滨冰雪大世界与游客之间是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购票合同中,景区已经明确写明了滑梯等项目为赠送项目,退票的游客已经游览了景区的主要项目,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仅仅赠送项目没有游览而主张退票违反了合同约定,在法律上并不能得到支持。




【汉济律师提醒】


《旅游法》


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