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072-6568
投诉:010-5338627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E1座802室
【案件回顾】
李某父亲与王某丈夫张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在法院立案执行,李某及其母亲到张某家找张某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时,王某为让张某顺利逃跑躲避将欲追逐的李某抱住,李某在挣脱过程中将王某致伤。
后李某报警,经平邑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王某胸部右侧第六肋骨骨折,头部、腿部多处软组织挫伤,王某构成轻微伤。王某受伤后在平邑县人民医院共计住院治疗35天,花费医疗费15246.97元。
【汉济律师论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并非无故进入王某家,而是在其父亲与王某丈夫张某民事案件已立案执行且未予执结的情况下,与其母亲到张某家找张某就该案赔偿事宜进行交涉,在交涉过程中,王某为让张某顺利逃跑躲避将李某抱住,李某在挣脱过程中将王某致伤。王某作为张某之妻本应协助、督促张某积极履行义务,却强行阻碍李某家人维权,并协助张某逃避履行义务,有违社会公序良俗。
王某的阻挠行为系其致伤的主要原因,李某在摆脱王某纠缠时未采取妥善方式致使王某受伤,主观上亦存在过错,法院酌情确定李某对王某受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汉济律师提醒】
积极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采取不接电话、挂断电话、拒不见面等逃避执行行为,甚至暴力对抗、阻挠执行,被执行人面临的将是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作为被执行人的家属,应当积极劝导、协助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而不是帮助他们躲避执行,更不能在申请执行人合法维权过程中,强行阻碍。同时也提醒广大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后,要及时联系法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