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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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3年3月2日上午,某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家中使用音响播放音乐,造成噪声扰民,当日12时许,派出所民警发现噪声来源于陆某家中。随后,民警进入陆某家中调查,但遭到陆某驱赶。
为发泄情绪,陆某还从家中三楼窗户、五楼楼顶阳台等处,将板凳、斧头、菜刀、砖头等物品向楼下抛掷,砸中了停放于道路上的警车。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警车车顶警示灯等被砸坏的部位的损失价格为5220元。
【汉济律师论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为泄私愤将板凳、斧头、菜刀、砖头等物品从楼上抛下,致使停放在楼下的警车损坏,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陆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陆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如陆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陆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汉济律师提醒】
通过高空抛物的行为发泄情绪,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的同时,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大家能够抵制高空抛物行为,让更多人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