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汉济法评 —按规定手续开设网店,为何却构成帮信罪?


【案件回顾】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黄某等13人先后分别在政和县、建阳区、厦门思明区等地,利用其本人或亲属身份信息注册的营业执照,在某平台开设网店300余家。这些看似“正常”的网店背后,却是以虚假交易的方式提供收款二维码,帮助赌博网站支付结算资金共计1986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43万余元。



【汉济律师论法】


黄某等13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法院依法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汉济律师提醒】



妥善保管相关证件。日常生活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拒绝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遵守金融机构的规定,对非正常渠道的App、非法网站多加谨慎,杜绝侥幸心理。要增强法律意识,不知情、不懂法并不是免罪的理由。尤其是在校学生,不要因受到不法分子蛊惑,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两卡”。